一、公告核心内容
1. 征收目的
- 项目名称: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旧厂房“
工厂搬迁”类微改造项目。
- 目标:通过微改造提升产业效能,推进城市更新与产业升级联动。
2. 征收范围
- 位置:花都区新雅街国光工业园内工厂搬迁。
- 四至范围:
- 东至联乡路,南至空铁大道,西至闲置用地,北至国光工业园(具体以附图为准)。
- 面积:4.5342公顷(含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邝家庄村、新村村、清㘵村、东莞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
3. 土地现状及补偿标准
- 土地现状:拟征收土地均已建设使用,为工业用地。
- 补偿方式:
- 采用**协议征地形式,按2003年签订的补偿标准进行货币补偿。
- 具体补偿款支付情况:
- 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人民政府于2006年7月31日向邝家庄村支付征地补偿款452.4258万元。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人民政府属下企业广州市花都宏信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向清㘵村支付征地补偿款990万元,于2006年10月31日向东莞村支付征地补偿款900万元。
- 总计支付征地补偿款2666.6750万元**(包含本项目征地补偿款),已落实补偿安置。
4. 公告期限及法律效力
- 原公告期限: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29日。
- 补充公告:因补偿安置方式调整,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9月12日发布补充公告,明确以下内容:
- 项目地块位于四份征地协议范围内(新增一份协议)。
- 更新征地补偿款支付明细及总额。
- 土地补偿标准维持协议征地形式,按协议签订时的补偿标准执行。
二、项目背景与实施意义
- 产业定位:工厂搬迁改造后仍为工业厂房,主导产业为音响、锂电池等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智能制造,预计产值达6.8亿元/年,土地产出率1000万元/亩。
- 规划指标:
- 用地面积45342平方米,扩建建筑面积1620平方米,容积率为0.74。
- 改造实施主体为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纳入《2022年广州市旧厂房“工改工”类微改造项目年度计划(花都区)》。
三、被征收人权益保障
- 听证权利: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需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
- 异议处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公告附图与附件
- 附图:详细标明了征收地块的位置、四至范围及面积(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的附图)。
- 附件:包括《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旧厂房“工厂搬迁”类微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的批复》等文件。
如需查看公告原文或附图,可访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获取更多信息。